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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QC产品检查实施程序
    添加时间:2011/7/28 12:17:43   点击次数:1416   [返回]

    CQC产品检查实施程序

    (CQC/CP003-2002)
    1.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CQC产品检查的全过程。

     

    2. CQC产品检测的类型
    CQC的产品检测活动涉及:国家授权的强制性产品检测(CCC);IECEE-CB测试证书的颁发和认可;
    CQC自愿性产品检测。

     

    3. CQC产品检测的依据
    3.1 国家强制性产品检测按国家统一发布的标准目录执行。
    3.2 颁发和认可CB测试证书的依据为中国对外声明所采用的IEC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国家差异。
    3.3 自愿性产品检测的依据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IEC标准、其他国家先进标准及CQC补充技术
    要求。

     

    4. CQC产品检测的范围
    国家授权强制性产品检测的范围见《国家授权的强制性产品检测目录》。
    颁发和认可CB测试证书的范围见《CQC颁发/认可IECEE-CB测试证书目录》。
    CQC自愿性产品检测的范围见《CQC自愿性产品检测目录》。

     

    5. CQC产品检测的主要阶段
    CQC产品检测分为五个阶段:
    a. 产品检测申请;
    b. 产品型式试验;
    c.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颁发CB测试证书无此阶段);
    d. 检测结果评定及批准检测证书;
    e. 获证后的监督(颁发CB测试证书无此阶段)。

     

    6. 产品检测的基本程序
    6.1 产品检测申请
    6.1.1 凡具有法人地位、并承诺在检测过程中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的企业,均可作为“申请人”
    在网上或以书面向CQC产品处提出检测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6.1.2 CQC对申请资料进行评审合格后,将向申证企业发出“检测收费通知”和“送样通知”。
    6.1.3 在确认申证企业已交纳检测费用后,CQC将向检测机构/CB实验室下达测试任务。
    6.1.4 申证企业接到“送样通知”后,应及时按要求将样品送交指定的检测机构/CB实验室。检测
    机构/CB实验室收到样品并确认无误后,通报CQC并开始按检测时限进行计时。
    6.2 产品型式试验
    6.2.1 接到样品后检测机构/CB实验室将按申证产品所依据的标准及技术要求进行检测试验。
    6.2.2 型式试验合格后,检测机构/CB实验室按规定的报告格式出具型式试验报告,送交CQC进行
    评定。
    6.3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6.3.1 对初次申请检测的企业,CQC在收到检测机构产品试验合格结果的报告后,将向申证企业发
    出工厂检查通知,同时向CQC工厂检查组下达工厂检查任务函。
    6.3.2 检查人员根据《产品检测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对申证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抽取一定
    的样品对检测结果的一致性进行核查。
    6.3.3 工厂检查合格后,检查组应按规定的报告格式出具工厂检查报告,送交CQC进行审核评定。
        6.4 检测结果评定及批准检测证书
        6.4.1 CQC合格评定人员接到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和工厂审查报告后,根据CQC对检测结果的
    评定要求做出评定。
        6.4.2 CQC领导将根据评定结果签发检测证书。
        6.5 获证后的监督
        6.5.1 CQC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每年不少于一次,检测监督主要包括:
       a. 验证工厂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
       b. 验证获证产品是否满足检测标准及有关技术条件的要求。
        6.5.2 CQC将按批准的检测监督计划向获证企业发出检测监督检查和年金收费通知,同时向
    监督检查组下达监督任务通知,获证企业应根据要求做好准备。
        6.5.3 监督检查组根据《产品检测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对获证企业进行现场监督,同
    时按CQC的规定对获证产品进行抽样并封样。抽样样品由获证企业按CQC的要求送指定检测机构。
        6.5.4 CQC合格评定人员对监督检查组递交的“监督检查报告”和检测机构递交的“抽样检测试
    验报告”进行评定,评定合格的获证企业可继续保持检测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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